首页 » 宣言并未接受针对动态解释的反对意见

宣言并未接受针对动态解释的反对意见

欧洲委员会部长于4月13日星期五通过了关于欧洲人权体系永久改革的《哥本哈根宣言》。此前,各成员国部长已在因特拉肯、伊兹密尔、布莱顿和布鲁塞尔达成一致。

表面上看,《宣言》并无太多新意。但它仍然耐人寻味,尤其是各国部长同意不纳入东道主4月5日分发的草案中的内容。丹麦草案敦促各国大幅扩大“酌情权”,并通过政治“对话”加强控制,从而对法院进行管控。这些提议遭到坚决否决,也向我们展示了法院如何既独立又负责,对致力于保护欧洲人权以及主权和辅助性等复杂概念的国家负责。

最终达成的宣言截然不同:宣言最终没有对法院的成就及其进程表示怀疑,而是明确支持法院及其独立于各州的原则。大量积压案件令人有理由“严重担忧”,但主要问题并非法院本身,而是一些州未能执行法院的判决。

有何新进展法院和国家当局

草案认为这是一项重大挑战。相反,它表示法院应“适当考虑当前的情况”(26)。

《宣言》确立,法院通过其判例法“提供了一套解释大多数《公约》权利的判例法。这使缔约国能够发挥其《公约》作用,确保充分保护人权”(第8段)。

这是一个重要的起点。法院丰富的案例法增强了国家当局执行法院所解释的《公约》的能力。

因此,《宣言》(第28c条)似乎肯定了法院正在形成的“酌处 欧洲数据 余地”原则的部分内容,但也概括了其中的部分内容。如果国内法院已根据法院的标准进行了比例检验,则法院推翻国内法院关于限制第8至11条所列权利的裁决通常必须有(我们强调的)“强有力的理由”。

这比布莱顿宣言

和《布鲁塞尔宣言》更进一步。该论述基于法院的判例。大审判庭已 设定切合实际的评估时间表 在冯·汉诺威案(第2号)中(2012年)裁定:“如果国家当局已根据法院判例法规定的标准采取了权衡之策,则法院需要有强有力的理由才能以其观点取代国内法院的观点”(107)。法院随后的判例也证实了这一思路。

在其关于《哥本哈根宣言》草案的意见中,法院强调其关于辅助性原则的表述具有针对具体情况的性质,因为“在任何特定案件中,辅助性原则的表述都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所涉及的条款、所提出申 比特币数据库美国 诉的具体性质、案件的具体事实及其程序背景。因此,法院每次履行其职能时,都应根据《公约》第19条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判宣言并未接受针对 例法进行评估”(13)。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