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1992 年,备受赞誉的公司治理财务问题委员会报告(通常称为 Cadbury 报告,因为委员会主席 Adrian Cadbury 爵士指出了将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合并在一个人身上的潜在危险)就广为人知。Cadbury 报告建议“书名公司负责人应明确划分职责,以确保权力和权威的平衡,从而确保没有任何一个人拥有不受约束的决策权”。这一原则体现在英国的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中,《公司治理综合 准则》(2008 年)指出“公司负责人应明确划分董事会运作和公司业务运营的行政责任之间的职责。任何一个人都不应拥有不受约束的决策权”,此外,《综合准则》明确规定“董事长和首 印度尼西亚电话号码库 席执行官的角色不应由同一个人行使。”
虽然英国最大的公司很少同时担任董事
长和首席执行官,但玛莎百货却是个例外。2004 年 5 月,斯图尔特· 了解欧盟新法规将如何影响 Google 搜索结果以及如何影响 SEO 罗斯爵士被任命为首席执行官,随后在 2008 年,他同时担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任期至 2011 年 7 月。这种职务组合违背了《联合守则》的最佳做法建议。因此,2008 年,约有 22% 的股东不支持任命斯图尔特·罗斯爵士为董事长。尽管如此,他仍然担任兼任职务,尽管股东们仍然相当不满,2009 年股东们对这一问题的反对意见更多。
美国背景
在美国,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角色
经常合二为一,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任命不同的人担任这 机构投资 线数据库 两个角色。最近,一家决定任命独立董事长的美国公司是Sara Lee,这家著名的蛋糕、饮料和身体护理产品生产商。Sara Lee 决定做出这一改变是为了应对投资者的压力,同时也是为了应对美国日益增长的将两个角色分开的趋势。Kate Burgess 在她的文章《Sara Lee 将高管角色分开》中更详细地探讨了这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