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法院忙得不可开交,有超过5.5万起重大案件需要审理,其中包括七起悬而未决的跨州案件。试图改变法院40年前做出的过时且存疑的评估,实属历史遗留问题,应留给学术界去探讨。事实上,如果在今天使用此类审讯手段,将构成酷刑——法院最初的裁决反而助长了这种现象——而且英国政府在1978年也认为情况确实如此。 修改爱尔兰诉英国案的判决:是时候进行现实检验了吗?
作者: 迈克尔·奥博伊尔
人们普遍对欧洲人权法院
(ECtHR)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作出的复核判决存在误解。根据《欧洲人权公约》,法院无权因为认为过去的最终判决是错误的或作出了错误的裁定而复核该判决。只有在判决中出现法院未知的错误,而如果这些错误一旦知晓,可能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情况下,法院才拥有复核判决的固有权力。由于几乎可以推定判决已经得到正确裁定,不应再被复核,因此法院很少且不情愿地行使这项权力。因此,所有复核请求都将受到严格审查,以维护法律的确定性。
因此,报纸标题称法院认定这五种手段不构成酷刑,这本身就具有误导性。法院已决定不改变原判决对这五种手段的定性。法院本身并未就酷刑做出任何认定,这一点已明确。
整个过程还弥漫着一种不真实的气氛。
首先,毫无疑问,如果今天就同一问题做出裁决,这五种手段将被 Viber 号码数据 视为构成酷刑。自1978年(法院作出初次判决之日)以来,酷刑法已发生了显著变化,以考虑到社会对酷刑的敏感性和谴责。本法院表示,人权保护需要越来越高的标准,这“必然要求在评估违反民主社会基本价值观的行为时更加坚定”。法院1978年将这五种手段仅定性为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这一裁决当时受到许多评论员的强烈批评,这可以说是该标准不断提高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人们认识到酷刑尚未根除,它可能涉及许多不同且复杂的非法待遇形式,例如水刑和其他各种感官剥夺手段。旧法院的定性造成了一个令人悲哀的后果,那就是美国政府用它来断言“水刑”不构成酷刑。这完全是无稽之谈,而且自私自利,因为美国政府律师选择忽视自1978年以来酷刑概念的显著演变。
其次英国政府当时接受了委
员会关于酷刑的裁定,并未寻求在法庭上提出异议。他们甚至辩称,由于他们已经接受了委员会关于酷刑的裁决,法庭不应就此事作出裁决。如果这一论点被接受,判决将正式记录无需审查该申诉,因为被告政府 这本书对非企业家有用吗 已经承认存在违反《条约》第三条的行政酷刑行为。时任司法部长萨姆·西尔金御用大律师(Sam Silkin QC)秉承这一让步,在法庭上正式承诺永远不会再使用这五种手段。因此,法庭得出的结论令案件当事人和法律评论员大为吃惊。但事实是,英国承认确实存在酷刑。
第三,不应忘记,法院仍然认定存 比特币数据库美国 在违反《公约》第 3 条的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行为——即国家高层所容忍的政策——这是对那些遭受五种手段对待的人和提起诉讼的爱尔兰政除了受害者可以理 府的历史性辩护。